一、政策背景:从“鼓励创新”到“精准激励”的升级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自设立以来,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性科技奖项之一。2025年度评奖工作紧扣“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聚焦“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如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区块链、量子信息、深海深空等),进一步优化奖项结构,提升评审科学性与公平性。
据深圳市科创委透露,2025年将加大对颠覆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成果转化项目的倾斜力度,同时强化提名单位责任,推动科技奖励从“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
二、七大奖项全景速览
三、2025年五大核心变化
1. 提名制全面落地
• 取消单位推荐,改为“专家提名+机构提名+自主提名”三元通道。
• 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有“直通提名权”,不受名额限制。
2. 奖项权重再平衡
• 自然科学奖权重由15%升至20%,市长奖权重由5%升至8%,引导长期基础研究投入。
• 科技进步奖内“产业应用类”必须提交“产业链上下游应用证明”,严防“纸面成果”。
3. 港澳协同通道开启
• 在深设有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的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可独立提名。
• 成果须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落地转化,并提供跨境交易凭证。
4. 数字化申报
• 100%线上填报,电子签章替代纸质盖章;区块链存证确保材料不可篡改。
• AI辅助查重系统接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重复报奖检出率提高40%。
5. 评审“双盲+追溯”
• 初评阶段专家与申报方双向匿名;复评后公开评审意见原文,接受社会监督。
• 建立“学术不端”终身追溯机制,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高频难点Q&A
Q1: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须满足哪些前置条件?
A:注册地、纳税地均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研发投入占营收≥3%;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处罚。
Q2:自然科学奖是否必须提供应用证明?
A:不需要,但须提交“潜在应用价值说明”,由3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独立评议。
Q3:专利奖可否多件专利打包申报?
A:允许“核心专利+外围专利”组合申报,但不得超过5件,且须属于同一IPC大组。
Q4:港澳专家担任提名专家需要哪些资质?
A:须为港澳高校终身教授或港澳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且研究方向与提名奖项直接相关。
五、政策红利:获奖不止是荣誉,更是发展加速器
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不仅是对科研成果的高度认可,更可带来多重政策叠加红利:
1. 奖金激励:
杰出贡献奖:300万元/人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30万元
青年科技奖:100万元/人(一次性)
专利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
2. 人才政策衔接:
获奖者可优先推荐参评“鹏城孔雀计划”“地方级领军人才”,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便利。
3. 项目申报优势:
获奖成果可作为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支撑材料,在评审中获得加分。
4. 企业品牌提升:
获奖企业可标注“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提升市场竞争力与融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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