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珠海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引育留用体系建设,珠海市围绕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平台建设五大核心维度,出台系列精准化、差异化政策措施,构建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的人才支持体系。本文结合珠海市人民政府、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发布文件,对珠海新型研发机构人才支持政策细则、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及执行要求进行全面解读。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支持政策
(一)纳入市级重点人才计划支持范围
经认定的珠海新型研发机构,其引进的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高层次人才、海外高端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纳入珠海市"珠海英才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计划支持范围,享受项目资助、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岗位津贴等核心优惠政策。该类人才无需受传统事业单位编制限制,可依托新型研发机构独立申报市级人才项目,评审过程中享受优先推荐、倾斜支持政策。
(二)省级人才项目配套资助
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并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项目的,珠海市按照省级资助额度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各区(功能区)按不低于资助额度1:0.5的比例予以配套,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资助体系。
(三)柔性引进人才政策支持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技术服务、共建研发平台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科技人才,珠海市将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纳入本市人才支持与保障政策范围。柔性引进人才可享受人才服务、项目申报、税收优惠等同等待遇,无需全职在岗即可享受部分政策红利。
二、人才薪酬激励与税收优惠政策
(一)市场化薪酬分配自主权
新型研发机构可突破传统事业单位薪酬分配限制,实行市场化、灵活化的薪酬分配机制,自主确定核心研发团队、高端人才的薪酬标准,可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股权奖励、分红激励、项目提成等多元化激励方式?;箍筛菅蟹⒊晒?、技术转化效益、人才贡献度制定差异化薪酬体系,充分激发人才创新积极性。
(二)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股权、分红,可按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珠海配套政策,科研人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取得的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分红等形式的奖励,可享受递延纳税等政策。
(三)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财政补贴
对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珠海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海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该政策覆盖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等群体,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个人。

三、人才住房与生活保障政策
(一)人才住房优先配租配售
经认定的珠海新型研发机构,可优先申请珠海市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资源?;鼓谌肮ぷ鞯母卟愦稳瞬?、紧缺人才,可个人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5万元住房补贴,副高级职称25万元,中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3.8万元,全日制本科和技师2.6万元,补贴分2-3年发放。
(二)核心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新型研发机构核心研发人员可享受子女入学优先安排、医疗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专属服务。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珠海市定点医院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等手续时,享受便利化审批服务。
(三)青年人才安居支持
机构内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等青年研发人才,可申请珠海市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该政策覆盖40周岁以下全职在珠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青年人才,港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无需取得珠?;Ъ纯缮昵?。
四、人才团队与平台建设支持政策
(一)院士工作站建设补贴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设立院士工作站。根据《珠海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对初次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具体分A、B、C三类:A类建站时与3名及以上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150万元资助;B类与2名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100万元资助;C类与1名院士签约合作的,给予80万元资助。省级院士工作站按市级标准给予资助,一家建站单位只能以省级或市级院士工作站名义享受一次建站经费资助。
(二)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营补贴
建站补贴方面,新型研发机构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经认定后给予100万元建站补贴;分站70万元;创新实践基地50万元。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改设工作站(分站)的,按相应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博士后招收津贴方面,博士后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在站博士后,珠海市给予设站单位相应工作津贴支持。
博士后生活补贴方面,在站博士后可享受珠海市博士后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按广东省及珠海市统一规定执行。
(三)人才团队专项资助
围绕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型研发机构组建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可申报市级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最高获得1亿元资助。团队资助资金用于技术研发、设备采购、人才薪酬、成果转化等。对经珠海市申报入选"珠江人才计划"团队项目的,根据省资助额度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五、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支持政策
(一)人才培训与交流支持
新型研发机构可组织核心研发人员参加珠海市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活动,机构承担的培训费用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支持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进修、访学、合作研究。
(二)职称评审与职业发展倾斜
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简化评审流程、放宽评审条件,重点考核人才的科研成果、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实际贡献?;鼓诟卟愦稳瞬?、核心技术骨干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其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工作经历、项目成果、技术专利等可作为职称评审核心依据。
(三)产学研人才双向流动激励
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双向流动,高校教师可带项目、带学生入驻机构,工作经历计入职称评聘业绩;企业工程师可受聘为高校产业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成果双方共享。
六、补贴标准与申报条件汇总
院士工作站建站补贴:市级A类(3名及以上院士)150万元,B类(2名院士)100万元,C类(1名院士)80万元;省级按市级标准资助,不重复享受。
博士后平台建站补贴:流动站100万元,工作站100万元,分站70万元,创新实践基地50万元。
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最高200万元/项,各区按不低于1:0.5配套。
创新创业团队资助:最高1亿元/团队,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按1:1配套。
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正高级职称35万元,副高级25万元,中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3.8万元,全日制本科、技师2.6万元,分2-3年发放。
境外人才个税补贴:个税超过15%部分全额补贴。
申报基本条件包括:机构须为经珠海市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办公地均在珠海市;人才须全职在机构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珠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七、政策执行与管理要求
补贴资金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才引进、薪酬发放、平台建设、科研研发等与人才工作相关的支出。珠海市建立人才支持政策动态评估机制,对机构人才引育成效、平台建设水平、成果转化效益等进行考核。政策与省、市、区其他人才政策遵循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
八、申报与咨询渠道
申报渠道包括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官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申报系统,以及各区(功能区)科技、人社部门。政策咨询可联系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人才与平台建设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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