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前提风险:研发活动界定与主体资格
享受加计扣除的首要前提是研发活动与主体资格符合政策规定,此环节易因界定模糊导致风险,需重点排查以下两点:
1.研发活动真实性与合规性:排查研发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中明确的“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杜绝将非研发活动(如常规性升级、简单技术改造、成果直接应用等)纳入范围。需核查项目立项文件、研发目标说明、技术方案等资料,确认活动具备创新性、系统性与目标性。
2.企业主体资格适配性:排查企业是否属于政策排除范围,即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此类企业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同时确认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且为居民企业并实行查账征收。
二、核心风险区: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与口径
研发费用归集是加计扣除的核心环节,政策明确规定了可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与口径,与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口径存在差异,易出现超范围归集风险,需按类别精准排查:
1.人员人工费用风险
可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仅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排查重点:是否将非研发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的薪酬纳入;外聘研发人员是否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用支付是否真实,有无虚列人员套取优惠;是否将股权激励费用、福利费等超范围支出计入。
2.直接投入费用风险
此类费用需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包括研发材料、燃料动力、模具样品、检测维修等费用。排查重点:是否存在材料领用与研发项目不匹配,如将生产用原材料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残次品、中间试制品销售收入是否冲减对应研发费用;租赁费用是否仅归集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排除生产经营共用资产的租赁支出。

3.折旧与摊销费用风险
涉及研发用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及无形资产摊销费。排查重点:仪器设备是否专门用于研发活动,若同时用于生产经营,是否按合理方法分摊费用;加速折旧政策与加计扣除能否叠加享受,是否按税收口径计算折旧金额;无形资产是否为研发活动形成或专门用于研发,摊销年限与方法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其他相关费用风险
此类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申请费等,政策规定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排查重点:是否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与研发无关的费用纳入;是否按比例计算扣除限额,有无超限额归集;费用支出是否有合规票据支撑,与研发项目的关联性是否明确。
三、管理与核算风险:流程规范与数据真实
研发费用的核算管理与流程规范是享受优惠的基础保障,若存在核算混乱、资料缺失等问题,易被税务机关质疑,需从两方面排查:
1.会计核算规范性:排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单独核算,是否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及对应的二级、三级明细科目(如人员人工、直接投入等),能否清晰区分不同研发项目的费用;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是否严格区分,未混同核算,若存在共用资源,分摊方法是否合理且留存说明资料。
2.研发项目管理流程:排查研发项目是否履行完整的立项、审批、结题流程,留存立项决议、研发计划、阶段性报告、结题报告等资料;项目编号是否与研发费用核算一一对应,确保费用归集到具体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试验记录、技术文档等是否完整,佐证研发活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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